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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(笔试)有关事项公告

2018-11-03  来自: 泰安天下英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852

       

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定于11月3日进行。我市设考点16个,全部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。现将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 考试时间

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。根据规定: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;考试结束前30分钟,方可交卷并经监考员同意后离开考场,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。

二、考试地点

全市共设16个考点,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(详见附件2)。本次考试规模大,考生人数多,考点分布情况为:泰城城区11个;泰安高新区1个(泰安一中新校区);泰安高铁新城区1个(泰安英雄山中学);岱岳区2个(泰安三中、泰安四中);东平县1个(东平高级中学)。温馨提示:在东平县、岱岳区参加考试的考生,务必提前安排住宿、交通事宜,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,以免因客房紧张或交通不畅影响了考试。

三、准考证打印

考生于10月29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http://ntce.neea.edu.cn)报名系统,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考试。

四、有关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开考前30分钟,持准考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,“两证”缺一不可。准考证上的“姓名”和“身份证号”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,不得参加考试。

(二)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(如黑色签字笔、铅笔、尺子、橡皮等),不得携带书籍、资料、包等物品,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(如手机),如有违反,按照违规舞弊处理。若涉嫌考试泄密的,将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。

(三)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错答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。

(四)考试结束后,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,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考生离开考场时,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。离开考场后,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。

(五) 违纪必究,作BI必惩。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考试,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,将严格依照《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【考试作BI罪】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取消录取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。考试全程进行监控并录像,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。监考员、检查员一旦发现违纪和作BI的考生,一律记录在案,并按规定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切勿以身试法,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。所有违纪作BI考生的相关信息将记录、保留在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。

五、成绩查询

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,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http://ntce.neea.edu.cn)查询。

诚信考试光荣,违纪作BI可耻!请考生严格遵守教育考试有关规定,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行为,严守诚信考试承诺,共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。市招考中心咨询、投诉电话:8508379、8520990,电子邮箱:tazkzxzkk@163.com。

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!

 

 附件:1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时间安排表

  2、泰安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考点一览表

  3、笔试考生须知

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

          2018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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